哈珀·李作品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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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珀·李(1926年4月28日--2016年2月19日)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, 1960年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令她获得巨大的声誉,这部小说获得当年的普利策小说奖,至今已经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,全球销量超过3000万册,她童年时的玩伴杜鲁门·卡波特(与她一同合作创作了《冷血》一书)所经历过的坎坷———从名声大噪、聚光灯下的巨星、知名配偶、酒宴到吸毒、酗酒以至英年早逝———对于李来说,或许成了她不可抹杀的梦魇。 2016年2月19日,美国作家哈珀·李(Harper Lee)在家乡阿拉巴马州门罗维尔逝世,享寿89岁。

代表作品杀死一只知更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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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珀·李小说全集
绿色标题的书籍为代表作著名作品共2本
  • 杀死一只反舌鸟

    《杀死一只反舌鸟》(To Kill a Mockingbird),旧称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,台译《梅冈城故事》,是美国作家哈珀·李于1960年发行的小说,荣获当年度普立兹奖。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,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。小说的剧情与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对其家人与邻居的观察,以及一起发生在作者10岁时(1936年)故乡附近的一起事件。 这是南方哥德小说与教育小说,主题涉及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。学者指出哈泼·李着墨于阶级、勇气、同理心,以及美国南部诸州性别角色议题。在英语系国家,《杀死一只反舌鸟》常被纳入学校教材中,传递宽恕和反偏见的信息。《杀死一只反舌鸟》也因其种族歧视性语言而被列为文学挑战性书目。这个成长的故事由珍·路易斯·“斯各特”·芬奇讲述,语言风格在开始时十分儿童化、幽默、怀旧、天真,但随着情节的发展,逐渐变得晦暗、预兆性和批判社会性。小说多次运用到哥特式细节描写。故事背景发生在1933年至1935年的大萧条时期。斯各特的父亲阿提克斯·芬奇(Atticus Finch)是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(Alabama)的小镇梅康镇(Maycomb)里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。主人公和她哥哥杰姆(Jem)目睹了他们的父亲为黑人汤姆·鲁滨逊(Tom Robinson)辩护的过程,在这个种族主义的社区里,汤姆被诬告强奸了一个白人女孩。 杜鲁门·卡波特(Truman Capote)是李幼时的邻居和终身的朋友,据说他便是这部畅销书中迪尔(Dill)的原型。卡波特经常暗示说李这本书相当大一部分是他写的,也有人说整本书都有他的影响,而且至少有一个人-哈泼出版社(Harper's)的编辑佩尔·卡金·贝尔(Pearl Kazin Bell)相信他的说法是真的。 这个故事探讨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偏见,也探讨了关于童年和成熟的过程。因为故事由一个孩子(Scout)的角度来讲述,作者可以在讲述事情时不带有明显的个人意见,把它们留给读者去理解和作出结论。但是,很明显作者坚信书中角色带有偏见的那些行为是错误的,尽管大多数人以及掌权者都认同这些行为。 这本书的名字来自阿提克斯给用气枪打鸟的孩子们的忠告:“鹣鸟(bluejays)你们尽可以打,但是要记住,杀死反舌鸟(mockingbird,但在许多中文媒体中被误称为知更鸟)则是一种罪过。”鹣鸟是北美很常见的一种鸟,通常被认为是残忍的害鸟,而反舌鸟则只是用“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”。从比喻的意义上说,书中的几个角色可以被看成是反舌鸟,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攻击。反舌鸟代表着纯洁无辜的人,当你杀死它的时候,就好像在杀死无辜的人。杰姆说的话我从来没怀疑过,现在也没有怀疑的必要。杜威教学法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卡罗琳小姐在课堂上朝我们挥舞卡片,上面写着“这个”、“猫”、“老鼠”、“男人”、“你”等等。好象不要我们作什么回答,全班默默地接受这些印象主义的新启示。我不耐烦了,便给迪尔写信。正写着,卡罗琳小姐发现了。她叫我告诉爸爸别再教我了。“而且,”她说,“一年级学生不学写作,只学写字。你们要到三年级才练习写作。” 这就要怪卡尔珀尼亚了。遇上雨天,她总让我抄写点什么。这样,我就不会给她找麻烦,把她舞得晕头转向的。她一笔一划地把字母表写在一张小桌子上端,从一头写到另一头,然后在下边抄一节《圣经》。我的任务是各抄一遍。抄好后,她满意就奖给我半块带有糖和黄油的三明治面包。她在教我的过程中从不掺杂任何感情:我很难得让她满意,她也很少奖赏我。 “回家吃午饭的同学举起手来。”卡罗琳小姐说。这句话打断了我对卡尔珀尼亚的又一种怨恨。…
  • 杀死一只知更鸟

    《杀死一只反舌鸟》(To Kill a Mockingbird)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是美国女作家哈珀·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,1961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,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,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。于1961年改编成电影。 小说讲述了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—痛苦与迷惑,悲伤与愤怒,也有温情与感动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,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。小说着重描写了六岁的斯库特·芬奇,她与长兄杰姆·芬奇和丧妻的父亲、中年律师阿蒂克斯一起生活。孤儿男孩迪儿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姨姨过暑假,杰姆和斯库特与他成为朋友。三个孩子被他们的隐居邻居所深深吸引,那个邻居叫做阿瑟·拉德利,令人生畏。梅科姆镇的人们不愿谈及拉德利,在许多年后也没有人见过他。孩子们则利用谣言编造了各种故事,推测背后隐藏的玄机,并设计一个计划引他出门。在之后的两个暑假中,三个孩子发现,有人在拉德利家外的树上常给他们留小礼物,有时,这个神秘的布像孩子们示好,但令人遗憾的是,布从来没有亲自出现过。 阿蒂克斯被法院指定为汤姆·鲁滨逊辩护,后者是一位黑人,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马耶拉·尤厄尔。虽然许多梅科姆镇人表示反对,但阿蒂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,有的孩子因阿蒂克斯而嘲笑杰姆和斯库特,称他们的父亲是“爱黑鬼的家伙”。斯库特甚至被挑衅为她父亲的荣誉而打架,而父亲告诉他别这么做。而阿蒂克斯面对一群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的人,由于斯库特、杰姆和迪儿的突然出现,使得暴徒们不得不被迫从阿蒂克斯与汤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,因此倍感羞愧,四散离去,危机得到了化解。 因为阿蒂克斯不想让孩子们出席汤姆·鲁滨逊的审判,斯库特、杰姆和迪儿只能从有色人种观礼台上悄悄旁听。阿蒂克斯假设原告马耶拉和她嗜酒的父亲鲍伯·尤厄尔撒谎。并不友好的马耶拉主动向汤姆施加诱惑,而她父亲为此对她大打出手。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,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。当绝望的汤姆越狱被杀时,杰姆与阿蒂克斯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受到了极大的打击。虽然鲍伯·尤厄尔胜诉,但他的名声扫地,他气急败坏的誓言报复。鲍伯当街淬了阿蒂克斯的脸,试图闯入审判法官的家骚扰汤姆·鲁滨逊的遗孀。最后,一天晚上,当杰姆和斯库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,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。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,但在混乱中,一位陌生人救出了孩子们,这位神秘人将杰姆扛回家,斯库特认出他就是阿瑟·拉德利。梅科姆镇的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·尤厄尔死于缠斗。警长与阿蒂克斯进行辩论,试图确认杰姆和鲍伯俩人谁该负责。阿蒂克斯最终接受了警长的观点: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。拉德利请斯库特送她回家,在道别之后,他再度消失。站在拉德利的门外,斯库特为他们无法偿还之前的礼物而深表遗憾。我哥哥杰姆快满十三岁的时侯,肘关节被扭断过。后来伤好了,他也不再担心今后玩不了橄榄球了,就不大为自己的伤感到不自然了。他的左臂比右臂稍短,站立或行走时,左手的手背与身体成直角,大拇指和大腿平行。这些,他一点儿也不在乎,只要能传球,能踢球就行了。 长大到可以回顾往事时,我们有时谈起那次事故的起因。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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